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2008年音乐类专业招生报考说明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为北京师范大学分校。建院以来,学院为北京市培养了大批普通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和社会需求的高级技术专门人才。学院经过多年建设和调整,形成了合理的学科专业结构和“职师特色、艺术见长”的办学特点。
学院设艺术设计和艺术教育两个艺术类专业系。艺术设计系开设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和服装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两个高职专业招收具备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艺术教育系开设音乐学本科专业,另设有音乐表演等高职专业,招收具备一定音乐或舞蹈基础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系的教师均来自全国各著名艺术院校,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与丰富的教学经验。院内艺术类综合实训基地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总资产达千万元以上,部分专用实验设备达国际、国内艺术类高校一流水平,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教学及学习条件。
我院艺术类专业教师及学生在各种国际、国内专业竞赛及学术活动中获得过众多奖励与荣誉,赢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赞誉。
我院还聘请了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和包括台湾在内的国内外著名教授、专家为我院的名誉教授,指导我院专业教学及科研活动。为加强国际合作办学及学术交流,我院陆续派出部分教师、学生留学深造、并积极开展各类学术研究及教学交流工作。
我院艺术类专业设置符合北京市经济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适应艺术类人才就业市场的需求,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连续多年来就业率均保持在97%以上,成为北京市艺术类应用性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之一。
真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
本院地址:北京安定门外外馆斜街5号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11
联系电话:64213054、64217711转2218 (工作日); 64217711转2008(休息日)
本院网址:www.tcbuu.cn
乘车路线:1、乘104、108、119、328、358路电汽车、蒋宅口站下车,往北往西。
2、乘113、123路汽车外馆斜街站下车。
3、乘300、302、367、387、718、运通101、运通201路汽车、安贞里站下车,由中国木偶剧院往南再往西。
4、乘380路汽车、黄寺北站下车,往东200米。
艺术教育系及专业介绍
艺术教育系成立于1987年,现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主要为各级各类中等学校培养音乐教育师资,也为文化馆、少年宫、音像出版社、电台、电视台、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单位培养文艺骨干。
艺术教育系师资力量强,教师来自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舞蹈学院、首都师范大学等专业艺术院系;专职教师有教授、副教授、博士、项士,学历和职称结构配置合理,教学效果突出;教师注重学术研究,在国家核心刊物、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文章,并多次获奖。该系还聘请了音乐教育界十几名知名学者与专家为该系名誉教授和顾问,定期为该系举办学术讲座及教学指导。
艺术教育系具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及良好的教学环境,其中部分设备达到国内高校一流水平。包括:MIDI实训室、音乐欣赏教室、数码钢琴实训室、舞蹈实训室、声乐实训室、钢琴实训室、奥尔夫实训室、数码录音棚等。为突出对学生的应用性、综合性技能培养,在校外建立了以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为代表的教育实习基地与以文化传播公司为代表的专业实习基地,并联系相关专业协会协助专业培训。
艺术教育系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除每年定期举办新生音乐会、教学汇报会、毕业生汇报演出外,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艺术实践活动。该系学生多次参加市、区各级各类文艺演出,均获得优异的成绩。由我系教师担任指挥的大学生合唱团曾获全国大学生合唱比赛二等奖、北京市合唱比赛一等奖。由我系教师指导的学生曾获北京市“希望杯”钢琴比赛优秀奖。我系毕业学生还曾获亚洲“TOYAMA”杯钢琴比赛二等奖、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等奖项。
艺术教育系自成立以来,先后为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教机构、文化事业单位培养本、专科毕业生近6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三年达98%以上,大部分毕业生已成为一些学校的专业骨干及青年教学科研带头人,受到了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用人单位的好评。
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专业主要为中专、中技、职业高中以及中小学培养音乐教师和为文化事业单位(包括文化馆、少年宫、音像出版社、电台、电视台以及社区等)培养文艺骨干。
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前两年不分专业方向,采用模块式教学,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有: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基础、钢琴基础、声乐基础、舞蹈基础、民族民间音乐、音乐欣赏;专业课程有:音乐欣赏、合唱指挥、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音乐教学法、曲式作品与分析、小型乐队编配、钢琴即兴伴奏等。第三年起学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主修方向,接受更系统的专业培养,同时可选择专业副修及其他选修课程。专业主修方向有:钢琴、声乐、舞蹈、器乐(手风琴、二胡、小提琴)、电脑音乐制作、作曲技术理论、合唱指挥等。
本专业强调音乐理论与音乐技能相结合,突出师范性和应用性,培养学生具备“多能一专”的综合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毕业生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适应中专、职高及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及社会音乐工作需要,由于具备较为全面、扎实的专业知识及较强的职业责任感,本专业毕业生普遍在教育教学岗位及社会音乐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和积极的肯定。
本专业为四年制本科,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专业
本专业主要为文化单位(包括文化馆、少年宫、音像出版社、电台、电视台及其他社会事业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培养有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和技能、有较强的社会活动组织能力,并能运用现代化传播手段进行各项文化艺术的传播交流活动的文艺骨干和管理人才。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声乐、钢琴、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音乐简史与欣赏、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文学选读、朗读与表演等。本专业强调音乐理论与音乐技能的结合,培养学生 “多能一专”的综合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008年音乐类招生专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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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制 |
北京招生人数 |
京外招生人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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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本科4年 |
18 |
10 |
8000 |
参加普通高考, 专业部分面向京外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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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高职3年 |
18 |
— |
9000 |
面向北京市招生, 参加普通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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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
高职3年 |
12 |
— |
9000 |
面向北京市招生, 参加高职单独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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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外计划投放:河北、山东、辽宁、山西、黑龙江、湖南等六省。 |
2008年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
一、音乐类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1、初试考试科目
(1)主考科目: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满分 80 分)
(2)辅考科目:声乐、钢琴、舞蹈、器乐。(除主考科目外,任选一项,满分 80分)
(3)基本素质科目:乐理(笔试,满分 30 分),练耳(笔试,满分 20 分)。
2、复试考试科目
(1)主考科目:与初试相同的主考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满分70分)
(2)基本素质科目:视唱(满分 20 分)。
二、考试内容
1、主考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
复试 演唱歌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
(2)钢琴:初试 抽考一组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弹奏练习曲一首。
复试 弹奏与练习曲相应程度的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
(3)舞蹈:初试 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
复试 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力、个人技巧等)
(4)器乐:初试 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复试 演奏乐曲一首。
初、复试要求曲目不同。
2、辅考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
(2)钢琴:弹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3)舞蹈:表演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
(4)器乐 :演奏乐曲一首。
3、基本素质科目考试内容
(1)乐理 笔试内容有:记谱法、节奏与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识别等。
(2)练耳 笔试(与乐理同考)内容有:单音、音程、和弦性质、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3)视唱 单独抽签考试。 内容有: A、一升一降号内的视唱。B、旋律模唱。
三、考试要求
1、声乐:演唱姿势规范,发音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钢琴:弹奏流畅、完整 ,节奏准确,读谱正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3、舞蹈:具有较好形象及身体条件,动作协调、完整,有韵律感与表现力。
4、器乐:演奏姿势规范,乐曲表现流畅、完整,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5、基本素质:能掌握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听辨迅速、准确、完整。视唱流畅完整,音准、节奏准确。
说明
1、器乐考生乐器自备,口琴、竖笛不作为考试乐器;舞蹈考生自备练功衣、练功鞋、音乐伴奏带;声乐考生自带伴奏或伴奏带。
2、乐理与练耳为集中卷面考试,考生自带钢笔、铅笔、橡皮,笔试时间共50分钟。视唱为单独抽签考试。
3、初、复试各项成绩均记入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初试主考科目成绩(满分80分)+复试主考科目成绩(满分70分)+初试辅考科目成绩(满分80分) +乐理(满分30分)+练耳(满分20分)+视唱(满分20分)。
音乐类专业报考安排
一、初试
1、报名时间:1月15日--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