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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渭南师范学院    发布人:shimignxin    发布日期: 2008-1-13 1:49:56
信息标题:渭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信息类型:综合院校
院校名称:渭南师范学院
信息年度:2008

渭南师范学院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科类

性质

学费

标准

招生

计划

专业考试方式

音乐学

本科

4

文理兼招

 

 

 

师范

7000

160

1、  湖北、山东、山西、广西、甘肃、湖南、河北、陕西等省(市、区)的考生均需参加我院在该省考点组织的专业测试。

2、  其他省份的考生只需参加本省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

音乐表演

本科

4

非师范

9000

60

美术学

本科

4

师范

7000

180

艺术设计

本科

4

非师范

9000

180

动画

本科

4

非师范

9000

6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本科

4

非师范

9000

60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4

非师范

9000

60

备注

1、学费标准为暂定,以省物价等部门核定为准;

2、表中详细内容若有变动,以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所在省招办规定的要求进行报考。

(2) 考生持各省招办签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本、当地派出所证明)报名。

 (3) 报名时交与《艺术专业报考证》同底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4) 身体条件:按国家普通高考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艺术类专业要求执行。

(5) 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由我校单独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仅限于本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凡统一组织考试测试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后,我校的专业合格证方有效。

6)以上各项如与各省招办文件不符,以各省文件为准。

三、报考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变动以考点公布为准)

省份

考试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联系电话

湖北

音乐类

116/17

118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027-85620977

美术类

116/17

119

山西

音乐类

213/14

215/16

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干部学院

0351-2261862

美术类

228/29

31

太原师范学院

0351-2279588

     湖南

音乐类

217/18

219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

0731-2291608

美术类

217/18

219

山东

音乐类

31/2

33

潍坊市招办

0536-8223019 

美术类

31/2

33

甘肃

音乐类

33/4

35

兰州艺术学校

0931-8651485

美术类

33/4

35

兰州艺术学校

0931-8651485

广西

音乐类

310/11

312

南宁市第五中学

0771-2410160

美术类

310/11

312

南宁市第五中学

0771-2410160

河北

音乐类

318/19

320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0311-85271332

美术类

318/19

320

陕西

音乐类

378

39

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

0913-2133998

注:我院在陕西省单独考试的艺术类专业是音乐学、音乐表演。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陕西省联考即可,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四、考试科目

1)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个专业: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音乐学专业:主项、基础乐理知识、听音和视唱。其中主项分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主项满分100分,基本乐理知识50分,听音30分,视唱20分。

3)音乐表演专业:主项、基础乐理知识、听音和视唱。从声乐、键盘、铜管乐、民乐、舞蹈中选择一项为主项考试科目,主项满分100分,基本乐理知识50分,听音30分,视唱20分。表演专业特长加分10分。

五、录取原则及标准

1)专业考试结束,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合格人选,填发《专业课合格证》并将专业成绩通知各省(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和考生本人。

2)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5个专业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线。按照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2个专业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或统考合格线,同时达到我校规定的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考线。按照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的折算原则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