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于 2003 年 4 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汉石油学院、湖北农学院、荆州师范学院、湖北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校园占地219.53万平方米,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外国留学生34000余人,是中央与地方共建,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
学校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市。荆州有着2600多年的历史,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集中地之一,伟大爱国诗人屈原故里,历朝封王置府的重镇。这里东衔九省通衢的武汉三镇,西临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南傍浩淼无垠的洞庭湖畔,北垂雄奇险秀的武当山脉。校园环境秀丽,景致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
艺术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下设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和公共艺术教研室,已开设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等五个本科专业和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从2007年开始招收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艺术教育、生产和研究中心。
办学规模
学院现有教职工122人,专任教师11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2人,硕士13人,在读博士1人,在读硕士20人;学院还邀请了乔羽、彭志敏等多位艺术界知名专家为外聘教师,其中兼职教授2名,客座教授11名。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043人,专科生13人。
教学条件
学院拥有良好的教学条件,两栋独立的教学楼于2003年10月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3000平米。音乐系现有351座音乐厅1个,数码钢琴教室2个,计算机作曲与制作实验室1个,学生琴房100间,专业个别课琴房32间以及162台钢琴;舞蹈系配备了练功房4间,300平米排练厅1个;美术系现有150台电脑,专业画室44间,200平米美术展厅1个,作品展示橱窗21个(共200平米);全院共有多媒体教室12间。学院建有长江大学图书馆艺术分馆,拥有专业图书近1万册,音像资料500套,订有专业期刊20种。
科学研究
在科学研究上,艺术学院教师以广博的荆楚文化为背景,创作出了以荣获湖北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歌曲《芝麻开花节节高》为代表的一大批音乐作品,出版了《电脑服装造型艺术设计基础》等专著。近三年来,教师在省级以上专业媒体发表(表演)论文、作品155件,音乐系和舞蹈系12名教师在湖北省新人新作比赛、樱花杯国际声乐比赛、加拿大国际声乐邀请赛等专业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美术系2名教师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的全国性专业比赛中获奖。
本科教学
学院深入贯彻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规范本科教学行为,以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人才为培养目标,以青年教师的培养为着力点,突出学科和专业建设的地域文化、教师教育和实践性特色,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石油、教育等行业服务,确立了建设省属综合性大学中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艺术学院的奋斗目标。
学院按照“三级建制、两级管理”的原则,组建了音乐、美术和舞蹈三个教学系,将教学管理的重心下移,积极支持各教学系和教研室根据专业特点开展教学活动。成立了教学科研办公室,根据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开展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完善了领导听课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教学督导员制度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
学院以两创人才为培养目标,创立了新型的实践性人才培养模式。以学生专业观摩作为教学研究和改革的窗口,重视培养学生对专业的学习兴趣,促进了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
音乐系
开设有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本科专业。现有教师61人,荣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多项,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30篇,有4名教师被中央音乐学院聘为“中音技术专家”和客座教授,有5位教师曾作为中国艺术家到亚、非、拉、美、欧等地访问演出。在计算机作曲与制作、声乐、民族器乐等学科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舞蹈系
开设有舞蹈学本科专业。现有教师14人,荣获省部级奖励2项,在古典舞、民间舞和舞蹈编导等学科具有一定特色,该系经常承担各类大型文艺活动的演出任务,创编节目多次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美术系
开设有美术学、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现有教师41人,多次参加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近百件作品荣获省级以上奖励,12件作品被国内外美术馆收藏,在版画、油画、环境艺术设计和楚艺术研究等学科中形成了鲜明的特色。
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接受函报)
2、未婚,22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 25周岁以下可以报考音乐学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优秀新生奖学金
为了鼓励广大优秀考生踊跃报考我校,根据《长江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艺术类考生经我校专业测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后,专业成绩优秀者,免一年学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免两年学费(我校将在专业合格证上注明专业成绩优秀或特别优秀)。
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考生可于2008年4月1日起在我校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我校将按成绩的高低,按生源省(市)发放合格考生成绩单和专业合格证。
录取方法
按照各省(市)招办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文化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注意事项
1、上述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音乐类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均需自备;
3、考生在报考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434023)
联系电话: 0716-8060550 8060813(传真)
0716-8067583(艺术学院)
E-mail: zsb@yangtzeu.edu.cn
Http://zszc.yangtzeu.edu.cn Http://Art.yangtzeu.edu.cn
附件: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